问 题

发表人:乔** 提问时间:2014-04-17

标题:北辰的集体户口落户在武清房子名下

我现在是北辰区的集体户口,在武清陈咀买的商品房,在办理户口迁移的时候,陈咀派出所的同志说需要户口所在的居委会开准迁证

然后我就去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办理,结果被告知在天津市范围内只要拿着户口页和房产证就能迁移户口,结果现在郁闷了,不知道该怎么继续往下办了,还请能给个比较权威性的答复。

还有我从政民零距离上看到2012年北辰区给网友的回复说:“您好,根据当前的户口政策规定,武清户口等同于外省市户口,不能随意迁移”,这是真的吗?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4-05-1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乔**: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安武清分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武清分局回复如下:

请带齐身份证,户口页,所购房屋房产证,到陈咀派出所咨询办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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