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14-04-15

标题:单位未做用工登记

我们公司属于港保税区,员工从07年或07年前入社的至今为止都没有做用工登记,想问一下作为员工我们如何维护我们自己的权益?

没有作用工登记的包括户口外地的还有身份证号是外地的但是户口早已经是天津市户口的,还能补办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4-1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劳动力管理部门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具体补登记的问题请您咨询区县人力社保局。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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