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吴** 提问时间:2014-04-15

标题:新商标法驰名商标问题

新商标法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请问天津市工商局评的“天津市著名商标”可以用于商标的包装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4-04-15 是否超时:

尊敬的吴**: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建议咨询天津市工商局商标处,联系电话:84493629.

天津市工商局12315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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