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小* 提问时间:2014-04-08

标题:二手房买卖纠纷

房管局领导,您好

本人在三个月前通过我爱我家中介购买了一套南开区的二手房。

目前交了定金2万, 中介费大约1万

另外由于房子是公产房,我们又需要贷款,所以把产权买为私产,大约2万,我们买方出的。

现在我们想不买房子了, 钱是否能退, 中介部分, 房管站部分,房主部分分别是否能退。

我们退的理由是:

当时买的时候, 房主说交易结束后,3个月内搬走,然后他买了房子后就把户口迁走。当时我们认为他利用这3个月的时间买房,所以我们当时认为人走之后户口也就走了。

现在通知我们去房管站迁合同,我们想给房主附加一条:1年内把户口迁走, 否则赔偿我们10万元。

现在房主不同意添加这个条款, 我们就认为他可能根本就不想搬走,因为他没有第二套房子可迁。

我们就想和中介,业主协商解决, 但他们的答复都是他们1分钱不退。

我认为这这个问题上我们三方都有责任, 所以损失应共同承担。

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能要回来多少钱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4-05-22 是否超时:否

小*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4月10日

小*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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