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连续工龄审定
1993年或1994左右天津市职工连续工龄审定是按照减除年月合计的简单方式计算的,其结果是审定后的工龄比实际工作时间少一个月。比如我本人1992年7月1日到1997年12月31日,实际上工龄为五年六个月,但是人保审定后为五年五个月。
过去为了简化核算同时大部分为手工作业所以可以理解。但是现在社保资金管理更加趋于细化科学化,补缴过去欠费需交高昂的保值费2011年七月后按万分之五;2014年每月缴费为一千多元;退休金的计算细化至月。增或减一个月对于每个具体个人账户已经量化。对于过去的计量错误是否已经修正,我想知道我是是否有相应的政策,请告知。如果还没有新的政策出台,那这就是我的个人建议。毕竟,如果不修正,就会造成参与工龄审定与不需要工龄审定的人员之间产生不公平,特别是差一个月就满20年医保或30年40年社保的某些人【政策划杠时】
不求无缘无故的补助,只求公平。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