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夏** 提问时间:2014-04-02

标题:关于3月11日反映本人未享受采暖补贴未给予回馈的投诉

我于3月11日反映本人未享受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中供热采暖补贴的投诉,至今未收到回馈结果。我希望上级领导关心一下我的问题,同单位、同性质、同职称、同退休唯我一人不同待遇,这十分的不合理,我想不通,这与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平等、公正”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其他人能办、能解决,我的问题也应能解决,这是最基本的权利。我期盼上级领导帮助解决,能有一个圆满的结果。多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4-04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政策规定,“享受集中供热的事业单位职工采暖补贴标准,可由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所以您的问题请咨询原单位或主管部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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