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4-04-02

标题:同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不提走档案不给开离职证明

已经主动同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有限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工资结算到3月28日,但公司人事迟迟不给开离职证明,要求必须先开提档函,把档案提走,才能给离职证明;

我想咨询一下,离职证明跟提走档案是否有必然联系,七一二公司已经不给我开工资了,是否必须给我开离职证明,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4-03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政策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在30日内到坐落区县的就业管理部门办理退工退档手续。用人单位没有按时办理退工手续的,劳动者可以到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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