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武清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武清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回复如下:
因您未留楼门号及联系电话,我们无法与您取得联系及沟通。业主所说的楼宇门已经超过保修期限,楼宇门维修费用只能由相关业主自行分摊维修,物业费并不包括楼宇门的维修费用,业主所交的维修资金,由天津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保管。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