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打** 提问时间:2014-03-31

标题:公司不给缴纳社会保险

公司不按规定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也曾有员工告到北辰区劳动仲裁,公司只是赔偿了离职的工人,但是公司依然是不给缴纳社会保险,不知道劳动监察部门是不是只处理投诉案件,而并不查处违反劳动法的企业呢?该企业为天津市北辰区注册,公司地址在北辰区京宝工业园。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4-0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应向用工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电话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受理程序要求,我们无法在此受理,敬请谅解。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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