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凝* 提问时间:2014-03-28

标题:企业不按标准发放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怎么办?

我姥爷是62年精减退职人员,如今80岁了,以前一直是每月25元补助,两年前增加到100元,他得知其他人补助比他高很多,我查到《关于调整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津劳局[2005]141号,得知之前的补助发的不对,现在我想知道对于企业不按政策发放补助费,我应该求助于哪个部门?姥爷60年代工作的单位是南开区粮油公司。谢谢啦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3-3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精简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仍由原资金开支渠道解决。对于发放该费用确有困难的企业,由上级主管部门帮助解决。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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