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4-03-28

标题:社保投诉举报政策性空档

您好!我想投诉单位不按规定缴纳社保的问题(单位注册在开发区),但现在市社保稽核处(电话23030390)明确说他们面临机构撤并已不再受理相关投诉举报,要向新成立的区县办公室投诉举报,但从12333咨询得知,该区县办公室并未实质成立,且只受理2年之内的涉事投诉举报,但两年以上的相关投诉举报没有相关部门可以受理。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涉及到两年以上的社保投诉举报,我们该向哪个部门投诉举报,电话是多少,地址在哪里?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3-3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举报投诉的时效期为2年,超过时效不予受理。建议劳动者要及时维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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