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4-03-28

标题:关于“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的问题

本人在2012年2月因脑梗塞住院,经治疗后出院,至此已经没有工作,申请了失业保险。因身体原因于2014年3月下旬才看到2014年度《天津市职工申请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须知》,这几日到社区、街道和河北区人力社保局咨询目前的情况,被告知今年的申请已经结束,本年度只有一次申请。

在这里请给予以下解答:在须知中:“六、上报时间,以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的收取材料时间为准。”请问目前能不能接受我的申请资料,因为一年就这么一次机会,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3-3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每年各区县都会根据当年度病退工作部署将本区县病退工作安排以及受理病退申报时间通知到各大局和存档机构,病退申请人员要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建议劳动者及时与用人单位或存档机构保持联系,以免错过申报时间。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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