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杜**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4年3月28日
尊敬的杜**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燃气集团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查,您反映的问题属于老楼集中补建,由于您所居住的房屋没有作为甲方的主体,需由用户联合委托区、街等相关政府部门作为代理人处理诸如原始图纸资料的提供、破路、市容、绿化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及工程各环节用户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待切实落实后方可实施。已通知您联系居委会和街道来共同组织进件办理燃气手续。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