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老** 提问时间:2014-03-25

标题:投诉

尊敬的领导,请问一下可耕地是否可以有建筑,请您到二王公庄村村后的可耕地看看,那里占地没给老**一点补偿还要在可耕地上建筑,请您明察给老**一个结果。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4-05-2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大碱厂镇政府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大碱厂镇政府回复如下:经了解,此处建筑是准备建设设施农业,镇政府已责任村两委向您做好解释工作。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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