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14-03-25

标题:关于武清区蓝印转红印期间,生育二胎办理户口的问题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1年多以前在武清区买的房子,同时一家三口(夫妻跟第一个孩子)均办理的蓝印户口,目前还没有转为正式的红印户口,现在我第二个孩子已经出生(有当地二胎准生证),但还没有办理户口,现在也想办理天津户口,请问我该如何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谢谢关注和解答!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4-04-0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4年4月2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安武清分局回复如下:

蓝印期间所生子女,不能直接落天津户口,需重新申请蓝印户口。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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