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4-03-20

标题:学校内开小铺合法吗

我们这儿是武清区河北屯初级中学,国家规定学校是不能开小卖部的,为什么还专门拿了一间大大的教室来卖小吃,学校是纯初学生,又没住校的,学校是做生意的地方还是搞教育的地方呢?让学生养成不良习贯。养成乱花钱,互相攀比。没钱的还养成偷窃的习贯。学校还该教育学生不该养成这些习贯。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4-03-3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4年3月27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武清区教育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武清区教育局回复如下:

河北屯镇初级中学立足于为教师提供服务的角度,在学校西北角搭建了教工食堂,解决教师用餐问题,并未占用教室。另外,该食堂只向教师供餐,不存在向学生出售食品(小吃)、饮料类商品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8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