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机动三轮车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区机动三轮车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回复如下:
按照区委、区政府下发的《机动三轮车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精神,对武清户籍、在武清购房或持有居住证的外地户籍残疾人使用的机动三轮车,不符合天津市残疾人专用代步车登记种类的,须自行更换符合条件的车辆,更换后实施登记上牌管理,办理手续的期限为2014年1月初至4月底;符合天津市登记种类的,可直接登记;
至于您说的5000元补贴,没有明文规定,请您和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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