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咨询公产房租赁合同租期问题
工作人员您好:
最近刚刚买了一套公产房,公产房本就是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上写的租赁期限自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合同期满双方同意续签本合同,填写在《住房租赁合同续签记录》,我看了整个合同都没有对如何续签有具体的说明。我想问一下到期后怎么处理,是一直续租下去还是国家会收回?如果收回是有偿还是无偿的?有偿的话按什么标准呢?谢谢!
工作人员您好:
最近刚刚买了一套公产房,公产房本就是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上写的租赁期限自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合同期满双方同意续签本合同,填写在《住房租赁合同续签记录》,我看了整个合同都没有对如何续签有具体的说明。我想问一下到期后怎么处理,是一直续租下去还是国家会收回?如果收回是有偿还是无偿的?有偿的话按什么标准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