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异地工作缴费年限审定和转续
尊敬的市人力社保局领导,
您好,感谢您百忙之中回复我的邮件。
我是天津户籍,自2004年7月至2008年9月在天津市血液中心工作,单位性质为差额事业单位,单位不能够缴纳养老保险。于2008年10月起,我至北京一家外资医疗机构工作,在北京正常缴纳五险一金,但未调档案,档案仍然存留在天津卫生人才,也没有改变为北京户籍。至目前为止,我决定未来在北京退休,因此想把天津的工龄做续接至北京。
经询问北京市人力社保机构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只能够对我本人档案内的缴费年限核定表进行考核和确认才可以。但由于我不是北京户籍,目前无法把个人档案转入北京,只能暂存于天津。
我的问题是:
1. 我如何在天津办理天津市事业单位人员缴费年限核定?
2. 我如何把缴费年限核定表放入我的个人档案中?(天津)
谢谢您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