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4-03-14

标题:天津名门广场商品销售国家要求的“五证”齐全吗?

(l)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性制是什么?

(2)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若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否与现名门建设实际情况相符?

(3)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若有与现建设工程实际情况相符?

(4)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建设工程开工证”;

(5)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若有审报销售标的物与现实际销售标的物相符?

另外,其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请只有政府主管机构能够明确告之的内容才是百姓能信的东西给个明明白白的答案好吗?求求政府了!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4-03-26 是否超时:否

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3月17日

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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