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医保“三目”即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和药品目录的规定。具体您母亲发生的费用是否符合医保规定,请您咨询医院医保科。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后,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500元以上18万元以下的,根据参保人员缴费档次及就医医院级别的不同而支付不同的报销比例。
其中,按低档缴费人员在一、二、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为70%、60%、50%;按中档缴费人员在一、二、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为75%、65%、55%;按高档缴费人员在一、二、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为80%、70%、60%。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