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4-03-11

标题:建立户口所在地——个人档案事宜

尊敬的领导:

您好!

1、我是武清五一阳光锦园小区的业主,今年1月份我的户口从蓝印转成了天津市红印户口(常住户口),目前需要在居委会(或街道办)建立个人档案,但是我们打电话咨询了N个居委会(街道办),都说五一阳光小区不属于管理范围......

2、我在塘沽上班,需要把个人档案从武清转到我们公司,但目前个人档案都不知道从哪里建立,更别谈转档了.

3、特此向领导求助:我该如何建立个人档案?

以上,拜托!!!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4-05-2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4年3月17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已责成相关部门抓紧组织成了居委会。

谢谢!

武清区政府

201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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