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4-03-10

标题:医保取药问题

我是糖尿病人,问题是:

1.病人取药时间是按医生开的处方,n+1天才能续取。即7天的药量,第8天才能取药,这就意味着第8天有1-2次用药时间药出现空档,待取药。对于糖尿病人来说,治疗出现空挡是最可怕的。建议调整续取药时间。

2.因金额及用药规定,所需药品月内不是1-2次获得,而是需要跑医院N次,才能解决。给病人造成很大的不便.以上,请有关单位及领导予以斟酌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3-1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生应根据患者病情和卫生部的《处方管理办法》和临床用药原则为患者出具诊疗方案。具体用药问题请您咨询医生或卫生部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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