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邢* 提问时间:2014-03-06

标题:破产企业的企业产住房问题

现有两套独单,是企业产(企业已破产),因原工作人员失误,将两套独单写到了一份租赁合同上,造成现在两套住房一份租赁合同的情况。以至于现电表只给装一户,另一户没有,现急需将两套住房的产权分开,请问如何办理,什么部门负责?急!急!急!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4-03-10 是否超时:否

邢*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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