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医保卡问题咨询
我老公在今年2月底和3月初于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牙周科就诊,两次就诊均是现金支付,付款时出示医保卡。但在第2次时告知不能刷卡,第一次花费500多,第2次花费接近400,已超过起付标准800,但没有报销。故询问单位才得知今年未如期缴纳医疗保险。请问,这样合法吗?我之前看病的费用还能按医保予以报销吗?还是之前费用不予算在内,重新计算呢,有什么补救措施吗?
我老公在今年2月底和3月初于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牙周科就诊,两次就诊均是现金支付,付款时出示医保卡。但在第2次时告知不能刷卡,第一次花费500多,第2次花费接近400,已超过起付标准800,但没有报销。故询问单位才得知今年未如期缴纳医疗保险。请问,这样合法吗?我之前看病的费用还能按医保予以报销吗?还是之前费用不予算在内,重新计算呢,有什么补救措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