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市区工作多年,非农业,户籍在宁河县,具有申请限价商品房的资格,可是需提供身份证地址的建房手续,可是镇政府城镇建设办公室对于农村宅基地不给予办理此手续,我要怎么解决此问题,望给予回复。
钱**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3月5日
钱**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3月5日
钱**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3月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4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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