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14-02-27

标题:咨询

武清客管所给私家车发个顶灯就可以运营,他们的做法已经严重违反了天津出租车管理条例,请港口局领导考察一下,如果是违法了应该取缔请给天津的哥一个交代。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4-03-0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4年3月5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武清区交通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武清区交通局回复如下:

武清现有出租车是根据《武清区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武清政[2005]53号)为方便市民出行,区内自主发展的区域经营车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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