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贾** 提问时间:2014-02-26

标题:残疾人和优抚对象

2013年3月民政部和残联联合下发残疾军人享受社会残疾人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一年之后咱天津一点动静都没有,是不是不想让我们这些老残享受啊?【我关心的是减免养老保险】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2-2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政策规定的残疾人,由区县残联给予缴费补贴。具体政策请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您咨询的文件非人力社保局解释范畴,建议您咨询残联和民政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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