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梦* 提问时间:2014-02-26

标题:华富家园网上可售近900套,但售楼处说只能售几十套

华富家园限价房09年开盘,现房管局所属《天津市房地产综合信息网》上查询可售套数为878多套(查询时间2014年2月26日上午9时46分),亲临售楼处与电话咨询售楼处,均说大房型只卖51号楼,且只卖三楼以上楼层(但实际查询信息网,51号楼三楼及以下楼层均属可售状态,其它楼号也有几百套大户型为可售状态),且通过与前天网上可售数据对比,其它楼座有销售(即可售记录减少了,如35号楼1门101室,在2月25日查询时已不在可售列表内),以上足以让人怀疑售楼处存在捂盘销售问题,存在保障房暗箱操作问题,是否也存在用政府让利于民的保障房谋取个人利益问题更值得怀疑(好楼层好房型的卖给关系户或通过第三方加价销售),严重违反政府规定中“上网销售的商品房,除处于预定状态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销售”的条款,请主管部门给予关注,严厉打击违规行为,给百姓提供一个公平的市场环境,毕竟这是限价房,属于保障房,不是商品房!请政府给百姓一个真正的保障!让开发商严格按照政府规定的“上网销售的商品房不得任何理由拒绝销售”(上网的即是可售的,不存在不能卖的问题,否则房管局也不会给上网,且咨询房管局,该网信息二小时一更新,信息是及时、准确的,开发商诡辩那是前期销售的,现在才在网上更新的鬼话不成立),经过几件事在北方网咨询或投诉,均得到了满意回复,使我们对政府相关的信访,房管等职能部门执行力充满信心,相信本次投诉也能得到满意回复。谢谢!

[注]:《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第五条的规定:严格禁止开发企业以预定的形式囤积房屋。上网销售的商品房,除处于预定状态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销售。确实属于预定商品房的,应在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中签定预定协议,预定期限不得超过10天。开发企业不得以连续预定的方式借故不销售房屋,一套房屋超过三次预定的,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场监管人员将检查预定协议的签定情况,确有上述情况的,依法予以查处。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4-03-26 是否超时:否

梦*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2月27日

梦*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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