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 提问时间:2014-02-24

标题:生育保险政策

请问男方有生育保险女方没有生育保险。都是晚婚的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2-2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社会保险享受原则为谁参保谁享受,我市未参保怀孕女居民不能使用男方的生育险。目前,我市已经建立了城乡统筹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生育保险制度,凡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的怀孕女居民,均可免费享受居民生育保险待遇。因此,建议我市未就业女居民要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及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以保障期失业期间能享受生育待遇。

有关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比较具体,因篇幅有限无法在此一一赘述,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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