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小* 提问时间:2014-02-24

标题:派遣制同工同酬问题

领导您好:

我是天津医源公司的派遣制人员,派遣制工资待遇太低只能交个房租,听报道说国家关于派遣制同工同酬问题的办法三月开始执行,想问一下天津大概什么时候执行呢?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2-2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早在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就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同工同酬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可以到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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