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杨* 提问时间:2014-02-19

标题:关于病退的咨询

我父亲与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在工作期间突发脑出血后成为植物人,现已出院在家护理,从出院到现在已1个月,我想咨询我父亲单位是否应支付病假工资,我父亲现在能否办理病退(是否需要出院6个月),如果办理病退,单位是否应该支付我父亲的医疗补助费和经济补偿金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2-2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医疗期内由企业按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退休虽属于合同终止的情形,但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享受经济补偿金的条件。

2014年的病退工作还没有进行部署,建议您随时联系用人单位或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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