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公产房婚姻关系变化的归属问题
计划变更公产房承租权为我,原承租人是父亲(去世),母亲健在(无行为能力人),爷爷奶奶去世,我是独生子女(未婚)
如果变更承租人为我,
1.未来再购买房产是否算二套。
2.结婚后此房是否算婚前个人财产?
3.公产房我看承租期限是15年,如在婚姻存续期间再续租,是否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在何条件下会变为共同财产?
4.婚姻存续期间,如果我想出售公产房(承租权),我一人就可以出售还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鉴于我母亲的情况,是否可以出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