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联系相关部门后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18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国家职(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中报考者资格审核工作均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如发现报考者学历条件弄虚作假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七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其中有第(三)项至第(八)项行为之一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四)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