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杨* 提问时间:2014-02-14

标题:关于2014年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问题

您好,我是2009年考取东丽区公益性岗位,其后与2011年与东丽区劳动局签合同,我这样算社区工作者吗?此次工资调整包括我们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2-1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电话联系解答相关政策并建议其进一步咨询用人单位或民政部门,网民表示感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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