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4年2月8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燃气集团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查,您所在小区外网由于2013年上半年拆迁不到位,不具备施工条件,直至2013年12月份才具备了临时施工条件,于2014年1月份工程竣工,此时燃气管理单位已进入燃气封网阶段,待2月14日之后着手组织带气置换及通气点火工作。已向您解释。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