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4-02-02

标题:1962年随父母被遣送到农村劳动期间工龄计算的问题

劳动局领导:

您好,我1962年因受父亲历史问题株连被下放到河北省农村老家,1983年父亲落实政策我被铁路部门招收录用,现在天津铁路分局管内站段工作,已临近退休,请问我年满16岁起至1983年在农村劳动期间的工龄是否可参照:劳动人事部劳人培[1985]23号文件(三)在一九六二年至“文革”开始前,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知识青年,他们到城镇参加工作以后,在工龄计算上可以仿照上述办法处理。四)解决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的工龄计算问题是一项比较复杂、细致的工作。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根据上述原则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后组织实施。要从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局出发,把各有关方面的工作做细做好,切勿草率从事。要按原则办事,反对不正之风。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2-0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津劳险【1986】256号文件规定:“凡‘文革’期间随父母被遣送、疏散到农村的子女原有城镇户口年满16周岁以上的,在当地社队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后,又上学、参军、招工的,其在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可计算工龄(未年满16周岁参加农业生产劳动的,从年满16周岁起计算)”。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7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