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葛** 提问时间:2014-01-26

标题:持有居住证是否享有购买天津市限价商品房的资格

您好!

在了解天津市居住证政策后,办理居住证,第二十二条 居住证持有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可以在本市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登记等车务手续;可以在本市申请办理普通护照,赴港、澳、台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可以在本市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以技术入股或者投资等方式创办企业。

第二十三条 居住证持有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可以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购买限价商品房、购买所在单位自建的经济适用住房。

但询问了相关单位,必须是天津市常住户口才可以享有,能否告知是政策问题,还是我理解错误。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4-02-11 是否超时:否

葛**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2月8日

葛**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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