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郑** 提问时间:2014-01-26

标题:关于已交取暖费但不给安管道接暖问题

我家住天津市蓟县商贸街装潢公司家属院1排1号,去年我们这水暖改造,统一收取取暖费和改造配套费,去年在未取暖之前早已收取,我们已交款。但是去年水暖改造没有给我家安装管道,至少入冬至今,家里人一直挨冻。找信访已经快三个月了。一直没给解决。

我要求要答复。并且想问问,水暖改造工程按说应该是公平公正公开的这么一个原则,手取暖费的时候供暖费时统一收取并统一价格的,为什么有的户外面接取的管道粗细不一。不公平的事老百姓找一下就行,就一直给我们拖到现在。老百姓的事办一件怎么那么难。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4-03-1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郑**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4年1月27日

尊敬的郑**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蓟县供热办核查,您居住的蓟县商贸街装潢公司家属院以前一直使用一台燃煤小锅炉供暖。2013年,此家属院的产权单位天津渔阳建工集团开发公司在此实施房地产开发,拆除了为此片平房供热的锅炉房,原供热管道拟并入广仁家园小区的供热管网。天津渔阳建工集团开发公司与供热单位签订了供热用热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向家属院住户收取取暖费。在铺设供热管网时,您认为设计单位重新设计及铺设的供热管道不符合尺寸标准,阻止施工人员为您连接管道,按照县领导要求,蓟县供热办、蓟县建委和天津渔阳建工集团开发公司曾多次找您解释和协调。但您始终坚持个人意见,造成无法并网。供暖期开始后,您又同意按照原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连接供热管网,但供热系统已正常运行,如若为您连接管道,必须排放该换热站整个供热系统内热水,这样不仅造成其他用热户暂时停热,还会给供热单位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继而在一段时间内影响整个供热系统的稳定性,因此没有为您供暖。经与建工集团开发公司协调,鉴于供热期已近结束,建工集团开发公司计划停暖后为您解决。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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