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14-01-22

标题:取消暂住证后,异地居住人员就医医疗保险怎么办?

目前取消了暂住证,居住证要半年才能办好,目前随子女来津居住的老人生病了,需要在家乡办理"异地居住人员就医医疗保险”手续,可是因缺少暂住证而办不了。等待居住证下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就不能报销了。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1-2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外省市退休人员在我市办理异地安置选医院手续,我市不需对方提供暂住证。具体退休人员待遇报销问题,请咨询参保地人力社保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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