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马** 提问时间:2014-01-18

标题:收那么多公产房滞纳金合理吗

本人有一套河北区昆纬路的公产房,近期欲换房本办理住房补助,到天津洪强房屋信托中心办理房本时,被告知从97年至今拖欠房租近2600多元,另需缴纳滞纳金4000多元。本人自从搬到那里后就从没有人来收过房租,更不知道有滞纳金之说。现在凭空生出这笔费用,让我一家无法承受。希望得到帮助,不知这个公司这样收取滞纳金是否有法律依据。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4-01-30 是否超时:否

马景强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1月21日

马景强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1月30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