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4-01-17

标题:如何解决退工事宜

我妹妹于96年10月至07年6月在和平海湾电源集团有限公司工作,06年下半年开始工资时发时不发,保险也停了,于是我07年6月离开公司自谋生路,未办理辞职手续.2008年11月和平海湾电源集团有限公司为我开了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从此开始我个人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和平海湾电源集团有限公司并未给我办理退工手续,造成我现在无法将个人劳动关系转移到户口所在街道.现在和平海湾电源集团有限公司人去楼空,找不到任何相关领导(该公司也未注销).请问我该怎么办这个事情.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1-1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建议您到户籍地区县人力社保局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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