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供热改造收费纠纷
我家在北辰区方舟温泉花园9号楼4门,是联排别墅。今年供暖期之前,小区进行了一户一环的供热管道改造,现在每家院外有一个阀门井,改造时,工人询问从阀门井接院内的一段管道要不要换,这段一米的管道要收费1800元,我们认为这是户外供热设施,不该我们掏钱。同时我们问了当时的工人,这会不会影响供热,工人说不影响,这期间并未有小区供热的正式工作人员对此进行说明。之后小区供热的工作人员要求住户签字,称同意不更换管道,但也未提将来可能影响到供热。今年供热开始后,我多次向区里供热、市里供热反应家里供热不达标,小区也来测过温,客厅和卧室17度,之后就没有回音了,有时候向小区投诉不热,工人来给阀门井防水,说是烧的就不热,出水温度不高,到住户就热不了(此段我有录下视频)。我们多次的投诉也没有任何人提过跟管道未换有关。现在小区供热要求缴费,我们认为不热是不是应该在费用上有个说法,小区供热认为是你当初未换管道所造成的,那之前怎么从来没有说过,现在倒成了理由了?!我向北辰区供热投诉此事,回复我让我去查文件去。我要投诉:1、供热改造的后果没有正式工作人员进行过告知说明,所以造成的后果不应由我们承担。2、所收取的费用是如何确定的,有没有法规依据和物价部门的明文批准?3、这段户外的改造是不是不应该我来缴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