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14-01-11

标题:养老保险怎么算

我们单位是中央驻津事业单位,没有为职工上养老保险等5险。现在我想辞职到一家私企工作,该私企总部在北京,在天津津南区有分公司。以前的养老保险怎么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1-14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辞职、辞退人员,应在解除聘用合同或辞职、辞退次月开始参保缴费,并在参保缴费6个月内办理连续工龄审定手续。1993年1月1日以后解除聘用合同或辞职、辞退的人员,尚未参保缴费的,应从解除聘用合同或辞职、辞退次月起连续补缴养老保险费至办理参保登记当月后,办理连续工龄审定手续。其解除聘用合同或辞职、辞退前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因工龄问题政策性强,建议您进一步咨询区县人力社保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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