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丁* 提问时间:2014-01-10

标题:天津养老保险转移

12年8月就职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户口落户天津单位集体户口,13年9月辞职后户口依然在电务工程公司),13年9月辞职。12年8月到13年9期间只交了一个月的保险(因为上班二个就辞职了,为了以后档案能留在省市间留动所以档案在电务工程公司保留一年升为助工,但单位不交保险了)。2013年12月就职于黑龙江移动牡丹江分公司,档案也放在了牡丹江人才等待移动调走。 移动公司要求转移养老保险且必须补交空档保险。 我现在可不可以在天津个人补交养老保险 然后在转移到黑龙江? 我打电话问过。12333和南开社险大厅给的答复不一样。 我了解的情况是:我需要把档案存到南开人才。然后由人才开具个人缴费申报单,然后在去南开社险个人缴空档期间保险 。然后在办理转移?请问这个过程对吗?急切求回复。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1-1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政策规定具有我市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可以在存档地的社保个人缴费窗口缴纳城镇个人的养老和医疗保险,您是否能够补缴请咨询所属社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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