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14-01-08

标题: 这件事怎么办?

这件事怎么办?

市长:您好!

现有一事向您咨询:

本人1970年参加工作,将于2014年2月份退休。

2004年12月份至今的工作期间,单位未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支付本人节假日的加班费。

请问:我在退休前如何解决上述问题,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您在百忙中,责成有关部门给予书面答复意见!

面谢!

赵**

2014年1月8日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1-1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劳动者可以到仲裁申诉或到监察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受理程序要求,我们无法在此受理,敬请谅解。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10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