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安* 提问时间:2014-01-08

标题:第一胎是双胞胎晚育假有没有生育津贴

我现在怀孕第一胎是双胞胎,本人24岁,在享受晚育30天产假的时候,这30天是否发放生育津贴,单位说没有独生子女证明,晚育30天可以休产假,但是没有生育津贴,就是没有工资的30天,这样解释正确吗?到底这30天有没有钱?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1-1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女职工晚育(年满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产假工资。生育津贴是支付给用人单位的,如果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用人单位应将高出的差额给女职工。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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