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 ** 提问时间:2014-01-06

标题: 如何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于2011年9月在原单位辞职,我现在的单位于2012年1月开始给我上养老、医疗保险等。并与2013年开始给我上住房公积金,但我的档案单位不予存放,我现在的档案在新技术产业园区,这边显示我的工作单位还是天津市智能社区科技有限公司,我现在与原单位已无任何劳动关系,我应该怎么和原单位彻底解除劳动关呢,同时我的档案能转到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吗。因为在劳动局网站上显示我有2个工作单位,我现在都没法申请办限价房,我今年35岁了,没想到这件事影响我买限价房,希望领导能帮我解决一下这个问题。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1-0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如果原单位没有按规定做退工退档手续,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可由新的用人单位凭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相关证明直接办理就业登记即可。档案存放问题建议您咨询现单位所在区县人力社保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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