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4-01-04

标题:2014医保报销政策

天津2014年兴办惠民实事 天津2014年20项民心工程内容已发布,第4条明确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520元。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水平,现行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成年居民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分别由7万元、9万元、11万元统一提高到18万元,普通门急诊、住院和门诊特定病种起付标准统一调整为500元。天津准备如何执行?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1-0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2013年9月1日进入2014年城乡居民医保的申报缴费期,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20元统一调整为520元。2014年,我市提高了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水平,在现行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标准的基础上,将报销比例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将普通门急诊、住院和门特病起付标准统一调整为500元。将成年居民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分别由7万元、9万元、11万元统一提高到18万元。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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