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百姓與法
領導同志你們好,本人曾經在工廠工作中受傷,工廠擔負治療費和每個月六百的最低基本工資,但是不上班這最低基本保障就不給我,因家中無經濟來源,我休養了幾個月後就又回到工廠上班了,至今此事已有六七年了,當時不懂法律真是叫天不靈叫地不應啊,事就一直擱置到了今天,找司法或勞動局都說已過時效不受理,我該自己承受认倒楣嗎?請有關領導看看我這事還能解决嗎?
領導同志你們好,本人曾經在工廠工作中受傷,工廠擔負治療費和每個月六百的最低基本工資,但是不上班這最低基本保障就不給我,因家中無經濟來源,我休養了幾個月後就又回到工廠上班了,至今此事已有六七年了,當時不懂法律真是叫天不靈叫地不應啊,事就一直擱置到了今天,找司法或勞動局都說已過時效不受理,我該自己承受认倒楣嗎?請有關領導看看我這事還能解决嗎?